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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的之字具体是什么意思?

职场信息 方哥 2025-11-11 10:38 0 2

在古汉语中,“之”是一个用法极为丰富的虚词,其意义和功能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当“之”用于时间或动作的延续状态时,常译为“……之后”“……的过程中”,或通过“久之”这样的固定结构表达“时间长了”“久而久之”的含义,这种用法的核心在于强调动作或状态的持续,以及由此产生的变化或结果,体现了古汉语中“之”作为时间标记的语法功能。

久之的之字具体是什么意思?

从字源看,“之”的金文字形像人脚行走之形,本义为“往”“到”,引申为“达到某种状态或时间点”,论语·子罕》:“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逝者”即“往者”,“之”在此处隐含“到达某一时间节点”的意味,随着语法化进程,“之”逐渐脱离具体的空间移动义,发展出表示时间延续的功能,在“久之”中,“之”已完全虚化为时间副词的后缀,与“久”结合构成一个时间状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经过一段时间”。

“久之”在古籍中的出现频率很高,其意义需结合上下文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况是表示动作的持续,史记·淮阴侯列传》:“信尝过下乡南昌亭长,亭长妻苦之,乃晨炊蓐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其意,怒,竟去,亭长恐,之矣信,信赐百钱。”此处的“之矣信”应为“久之信”的传抄之误,意为“过了很久,韩信(才回来)”,强调等待时间的持续,第二种情况是表示状态的变化过程,如《战国策·秦策》:“(苏秦)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黑貂之裘弊,黄金百斤尽,资用乏绝,去秦而归,羸縢履蹻,负书担橐,形容枯槁,面目黧黑,归至家,妻不下纴,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苏秦喟叹曰:‘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是皆秦之罪也。’乃夜发书,箧得太公阴符之谋,伏而读之,简练以为揣摩,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期年,揣摩成,说赵王于华屋之下,抵掌而谈,赵王大悦,封为武安君,受相印,革车百乘,锦绣千纯,白璧百双,黄金万镒,以随其后,约从散横,以抑强秦,故苏秦相于赵而关不通。”期年”即“一周年”,而“久之”若在此类语境中出现,则强调长期努力后的质变,类似于“经过漫长的积累”。

从语法功能看,“久之”在句中多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表示动作发生的时间背景,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扁鹊过齐,齐桓客之,入朝见,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谓左右曰:‘医之好利也,欲以不疾者为功。’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望见桓侯而退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召扁鹊,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若将“后五日”替换为“久之”,则时间跨度被模糊化,强调的是“多次尝试无效”的持续过程,而非具体的时间节点,这种模糊性正是“久之”的典型特征:它不追求精确的时间量,而是突出“时间长”带来的结果——病情从腠理深入骨髓,最终无法救治。

“久之”还常与心理活动或状态变化结合,表达某种情绪的积累或转变,聊斋志异·促织》:“成有子九岁,窥父不在,窃发盆,虫跃掷径出,迅不可捉,及扑入手,已股落腹裂,斯须就毙,儿惧,啼告母,母闻之,面色灰死,大骂曰:‘业根!死期至矣!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儿涕而出,未几,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怒索儿,儿渺然不知所往,既而得其尸于井,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夫妻向隅,茅舍无烟,相对默然,不复聊赖,日将暮,取儿藁葬,近抚之,气息惙然,喜置榻上,半夜复苏,夫妻心稍慰,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自昏达曙,目不交睫,东曦既驾,僵卧长愁,忽闻门外虫鸣,惊起觇视,虫宛然尚在,喜而捕之,一鸣辄跃去,行且速,覆之以掌,虚若无物;手裁举,则又超忽而跃,急趁之,折过墙隅,迷其所往,徘徊四顾,见虫伏壁上,审谛之,短小,黑赤色,顿非前物,成以其小,劣之,惟彷徨瞻顾,寻所逐者,壁上小虫忽跃落襟袖间,视之,形若土狗,梅花翅,方首,长胫,意似良,喜而收之,将献公堂,惴惴恐不当其值,思试之斗以觇之。”此处若用“久之”,可描述成子死后夫妻“相对默然”的持续状态,强调悲伤情绪的累积而非具体时长。

久之的之字具体是什么意思?

“久之”的“之”还保留着一定的语法化痕迹,即与“久”构成“状+中”结构,之”相当于“之时”“之际”,汉书·苏武传》:“(卫律)举剑拟之,武不动,律曰:‘苏君!律前负汉归匈奴,幸蒙大恩,赐号称王,拥众数万,马畜弥山,富贵如此!苏君今日降,明日复然;空以身高草野,谁复知之!’武不应,律曰:‘君因我降,与君为兄弟;今不听吾计,后虽欲复见我,尚可得乎?’武骂律曰:‘女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女为见!且单于信女,使决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斗两主,观祸败,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悬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律知武终不可胁,白单于,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其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匈奴以为神,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积五六年,匈奴诡言武死,汉使至,求武,匈奴诡言武死,后汉使复至,常惠夜见汉使,教使者谓单于曰:‘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使者大喜,如惠语以让单于,单于左右视惊,谢汉使曰:‘武诚在此。’于是李陵置酒贺武曰:‘今足下还归,扬名于匈奴,功显于汉,虽古竹帛所载,何以过卿!陵虽驽怯,令汉且贳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奋大辱之积志,庶几乎曹柯之盟,此宿志所望也,收族陵家,为世大戮,陵尚复何顾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异域之人,一别长绝!’陵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漠,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隤,老母已死,虽欲报谁归?’陵泣下数行,与武决去。”若将“积五六年”替换为“久之”,则时间被模糊化,强调苏武牧羊的长期艰辛,而非具体的年数。

从语用角度看,“久之”的使用往往带有叙事者的主观评价,暗示“时间的持续导致了某种必然结果”,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正道直,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若用“久之”,可描述屈原被谗言陷害后的“忧愁幽思”,强调长期压抑最终促成《离骚》的创作,体现“时间积累导致质变”的叙事逻辑。

“久之”中的“之”是古汉语中语法化的时间标记词,其核心功能是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并由此引申出“时间长了”“久而久之”的含义,它通过模糊化的时间跨度,突出“持续”带来的结果变化,在叙事中具有承前启后、强化因果的作用,从字源到语法化过程,从句法功能到语用效果,“之”在“久之”中的用法体现了古汉语虚词“由实到虚、由具体到抽象”的发展规律,也展现了汉语表达时间概念的独特方式——不依赖精确的计时单位,而是通过语言结构的内在逻辑传递时间的流逝与积累。

相关问答FAQs

问1:“久之”中的“之”是否与现代汉语中的“的”字功能相同?
答:不相同。“久之”中的“之”是古汉语中的虚词,主要起时间标记作用,相当于“……之后”或表示动作的持续,而现代汉语中的“的”是结构助词,主要用于定语后表修饰关系(如“美丽的花”),二者在语法功能和意义上无直接关联,不能混淆。

久之的之字具体是什么意思?

问2:能否举例说明“久之”在不同语境中的具体含义?
答:可以,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此处“怅恨久之”意为“失意怅恨了很长时间”,强调情绪的持续;而《聊斋志异·狼》:“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此处“久之”则指“过了一会儿”,表示时间的短暂推移,需结合后文“目似瞑”理解“狼假装睡觉”的持续状态,可见“久之”的具体含义需根据上下文判断,核心是“时间的持续”,但持续的长短和结果因语境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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