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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多久必须签劳动合同?

职场信息 方哥 2025-11-06 14:40 0 3

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问题,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许多职场新人容易忽略的重要细节,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要求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的基本义务,本文将围绕“入职什么时候签合同”这一核心问题,从法律依据、实践操作、风险防范等多个维度展开详细说明,帮助劳动者清晰了解自身权利,同时为企业用工合规提供参考。

入职后多久必须签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的签订时限:明确且严格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有明确规定,第十条指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之日”指的是劳动者实际开始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日期,而非offer发放时间或入职通知时间,也就是说,无论劳动者是全职、兼职还是试用期,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实际用工关系,最晚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将面临法律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双倍工资”),这一惩罚性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因用工不规范引发劳动纠纷,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的次月,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订合同,且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稳定性对劳动者更有利。

实践中的常见操作:入职当天或试用期内签订

尽管法律规定了“一个月内”的宽限期,但在实际操作中,规范的用人单位通常会在劳动者入职当天或试用期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这种做法既体现了企业的合规意识,也有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后续纠纷,具体而言,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因企业规模、用工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

  1. 入职当天签订:对于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国企或规范化管理的民企,通常会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同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会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离职证明等材料,并知合同期限、工作内容、薪酬福利、工作时间等核心条款,劳动者在签订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条款与招聘时的承诺一致,避免出现“霸王条款”(如“不允许结婚”“加班无加班费”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

    入职后多久必须签劳动合同?

  2. 试用期内签订:部分企业可能会在入职后安排1-2周的“岗前培训”或“适应期”,待试用期开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操作本身不违法,但前提是“岗前培训”或“适应期”属于用工的一部分,且未超过一个月,若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仍未签订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用工,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单独约定试用期而不签订正式合同,或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均属违法。

未及时签订合同的风险与应对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都可能面临风险,对劳动者而言,未签订合同可能导致权益难以保障,如工资标准争议、社保缴纳纠纷、工伤认定困难等,若双方未约定工资数额,劳动者可能难以证明自己的应得工资;若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在生病或失业时无法享受相应待遇,发生劳动纠纷时,书面合同是最重要的证据,若无合同,劳动者需通过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维权难度增加。

对用人单位而言,未及时签订合同不仅需支付双倍工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未及时签订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面对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则应规范用工流程,在入职手续中设置合同签订环节,避免因疏忽引发法律风险。

入职后多久必须签劳动合同?

特殊情形下的合同签订问题

在特殊用工形式下,合同签订时间可能存在特殊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如兼职、临时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对于实习学生、退休返聘人员等非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可能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务合同,此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限的规定,但协议内容仍需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假实习真用工”“假退休真就业”等规避法律的行为。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入职后公司一直不签合同,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如何计算?
解答: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的次月,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若2025年1月1日入职,公司未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主张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共11个月),若超过一年未签订,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但可要求单位补订合同。

问题2:试用期结束后才签订合同,之前的试用期算在合同期内吗?
解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双方在试用期结束后才签订合同,且合同期限涵盖了试用期,则试用期有效,但若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而无正式合同期限,或试用期超过法定上限,则试用期约定无效,若公司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才签订1年劳动合同,此时试用期应包含在1年合同期内,总期限为1年(3个月试用期+9个月合同期),且试用期未超过法定上限(1年合同期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若公司单独约定3个月试用期而不签订正式合同,则该试用期违法,劳动者可视为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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